附录一:
德惠市人民法院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夺标”攻坚战役方案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议和周强院长的讲话精神,省高院寇昉院长提出举全省法院之力、举全员之力,采取超常规办法,全面打响决胜战役的要求。为确保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全市两级法院要再动员再发力再冲刺,向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发起总攻,经德惠法院党组研究,制定“夺标”战役方案:
一、总体要求
德惠法院要高度认识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极端重要性,明确攻坚措施必须对标“第三方评估体系”这一核心,本着不为虚只为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方案。坚持以及时补录、认真补齐为标准完善2016和2017年未实结案件的迎检准备工作;坚持以突出执行流程节点按时完成、线上线下统一为标准做实2018年正在执行案件的迎检工作;坚持以突出执行质效和穷尽执行措施为标准作为是否真抓实干的检验标准;坚持以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为抓手完备“三统一”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坚持以提高合力攻坚能力为保障完成好“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实现一次性通过第三方评估“满堂红”。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德惠法院要全面实现以下目标,确保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任务:
1、全部实现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三个90%”和“一个80%”工作目标。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90%以上在执行期限内执行到位;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90%以上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要求;信访督办案件办结率达到90%。;案件执结率达到80%。
2、全部实现“四个基本”工作要求。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3、以“巩固、提高、实效”为工作方针,实现执行工作“三升四降”: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明显提升;实际执行率明显提升;执行标的到位率明显提升;终本率明显下降;异议复议撤改率明显下降;执行申诉率明显下降;执行人员违法违纪率明显下降,确保6月底前做好最高人民法院专项巡查准备工作。
4、紧紧围绕 “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决战图时间节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任务的整体部署,做好迎接5月末到10月末最高人民法院专项巡查。
5、逐项对照《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体系》指标体系中规范执行、阳光执行、执行保障和执行质效的数据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7月底前全部完成第三方评估备检工作。
三、组织保障
德惠市人民法院成立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夺标”攻坚战役领导小组,指挥、管理、协调执行攻坚工作。
组 长: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朱俊岭 党组成员、副院长
成 员:赵希毛 党组成员、副院长
成 员:陈 东 党组成员、副院长
成 员:刘鹏云 副院长
成 员:夏丽晶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四、工作措施
1、统一指挥、分片包干。院领导对各办案人进行分片包干,落实“三统一”工作机制。具体分工是:朱俊岭同志负责于文涛、李树森、董训明负责的片区,及尹成军(一品红城)系列案件包办;赵希毛同志负责程天民、邢义凡、李显刚负责的片区,及宏贺米业、宏坤米业系列案件包办;陈东同志负责于天志、尹殿军、陈迎超负责的片区,及仁兴大厦系列案件、虹羊牧业(何明)系列案件的包办;刘鹏云同志负责葛传生、王国峰、王显新负责的片区,及欣昌粮油系列案件、跃川米业系列案件的包办。包片院领导要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要求,建立院领导到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制度,全面了解所包法院未结案件以及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情况,督促、帮助包片法院在执行决战中所需人、财、物的落实,包保涉信访、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协调、解决攻坚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督导所包基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指标任务全部完成。
2、充实精干力量,配齐执行队伍。执行队伍建设不但是攻坚任务能否完成的基础,还关系到第三方评估是否丢分的问题。各院要立即按照第三方评估指标执行保障要求,采取超常规办法,打破庭室界限,举全院之力、全员之力,做好人员调配充实。以不低于在编总人数15%的比例配置执行人员,确保执行局法官员额比例总体不低于审判庭法官的平均比例;调整充实年轻干警加入执行一线,确保执行队伍年龄结构优化;建立审判执行轮岗制度,要有书面文件可查,确保人员合理流动;积极推行以1名法官+1名助理+1名文员+法警(动态)的团队协作办案模式。在法警队成立应急值班小组,用足用好警务配合机制,确保警务保障落到实处。
3、评估指标边干边学,挂图作战有所依循。各院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意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图时间节点,盯紧目标,精准攻坚。要逐项熟悉评估指标的采集标准,按照评估指标的四个来源即案卷评查、系统提取、法院自报和问卷调查,做到执行卷宗材料齐全、系统节点信息录入准确、自报材料完整、案件当事人及时回访的各项工作。按照第三方评估指标分数构成,自报数据基层法院满分44.1分,第三方提取数据55.9。执行局要了解这些评估指标的变化,迅速查找工作薄弱点,补齐工作漏洞和短板,有的放矢做好迎接第三方评估的准备工作。
4、盯紧终本案件信息补录,必须保证终本案件合格率。要重点对2016年1-11月30日、2016年12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的终本案件立即进行“回头看”,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梳理并建立案件台账,根据不同时点的检查要求,补齐卷宗材料和补录节点。对经再次清理完毕无财产案件的“四查”清理手续入卷备查。要逐案完善卷宗材料,严格按照终本标准和第三方指标要求做好执行查控、失信惩戒及限制高消费、传统查控和约谈的节点录入等工作。争取全面完成终本案件复查工作,力争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00%以上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要求。盯紧系统补录开放时间,完成信息补录工作。强化终本案件动态管理和定期网络查控,一经发现财产,立即恢复执行。
5、摸清案件底数,明确主攻方向。各办案人要对截止2018年4月的未结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逐案形成分析报告,要根据案件数量、疑难程度和信访情况,分类施策,明确执行期限和执行方案,穷尽执行措施,狠抓实际执结率、实际标的到位率,实现2018年度执行案件“三升四降”的目标,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90%以上在执行期限内执行到位。
6、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请示解决。加强执行攻坚调研,及时发现流程节点管理和适用法律问题,逐级请示上级法院明确意见,厘清工作思路,第一时间解决攻坚障碍。
7、实体化运行指挥中心,落实“三统一”管理模式。省高院已组建执行指挥中心独立部门,配备了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加强对三级法院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各院要立即定岗、定人、定职责,班子成员轮流到执行指挥中心值班,督导案件、解决问题。执行局长下沉指挥中心日常办公。执行指挥平台13个模块必须专人值班,随时接受上级法院的指挥调度和值班巡查接受和办理各类督办工作。充分利用指挥中心开展事项委托, 减少异地查控等程序性工作,节约执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8、提升诉讼保全质量,源头破解执行难。打通立审执衔接的诉讼保全配合通道,提高民商事一审案件的保全率,减少执行不能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全力提高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立案庭在当事人立案时要发放书面保全须知,提供有诉讼担保资质的保险公司名录,并在立案大厅丰富和完善相关宣传资料,让当事人知晓自身的责任和执行不能的风险;由专人负责解答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的有关问题,便于当事人及时提起保全申请。各民事审判庭要及时引导当事人采取保全措施,大力推进保险公司诉讼保全,提高保险担保比例,对当事人诉讼保全申请要立即审查及时裁决。执行局要将执行“四查”的查控措施前置保全实施中,及时依托网络查控系统启动执行“四查”,最大限度查找保全被告财产,确保查找财产不留死角、控制财产迅捷高效、保全程序合法依规。立审执各部门之间要做好有序对接,以保全促调解、促和解、促执行。
9、提速执行监督、提升执行实效。要加快执行异议、案外人异议诉讼(包括财产评估)的办结,执行异议审查环节,要严格按照法定审限时间要求,加快审理速度,缩短听证会排期开庭时间。司法辅助部门要督促评估部门缩短评估时限,提高当事人评估答疑效率,减少送达环节,尽快向上级法院请示评估被执行人财产时可否公告送达其他被执行人的事宜。最大限度为执行实施争取时间。
10、加强监督协调管理,依法规范评估环节。坚持网络司法拍卖为常态,实现资产处置网络拍卖全覆盖。尽可能缩短评估周期,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切实提高评估拍卖效率和效果。严防评估现场勘查不细不准、漏评漏拍、错评错拍,严防法律文书、评估报告、拍卖通知等送达不到位等程序硬伤。对符合财产处置条件的,30个工作日内启动评估程序,评估报告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送达。
11、穷尽强制措施,凸显法律权威。坚持因案施策,综合施策,打好组合拳,依法用足用好搜查、拘留、罚款、审计执行、拒执罪等强制措施,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善于运用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威慑惩戒措施来围剿老赖。梳理执行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采取各类专项行动主动出击,复合使用执行惩戒、威慑手段,切实解决执行强制措施单一、力度不够或滥用的问题。用尽一切常规执行强制措施和手段,拓展财产调查途径和渠道,应查尽查,能执尽执。
12、推动拒执罪的适用,提升执行震慑效果。执行局要积极主动沟通公安、检察机关,争取进一步支持配合。5月份要对已经移送的犯罪线索持续跟踪,确保6月底前将打击效果落到实处。同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拒执自诉案件要及时立案,切实保证“立的准、判的住”。
13、落实“一案一账户”,规范案款的管理。执行局要与财务部门协调合作,实现执行案款 “一案一账户”的归集管理,形成案、款、人一一对应,账目清晰、程序透明、发放高效的规范化管理新模式。对于已经执行到位的执行案款,除有权属争议或存在参与分配等不宜立即发放情形的,应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发还债权人,坚决避免执行案款长期沉淀在法院账户,不依法发还的行为。
14、推进执转破工作,批量提升执结率。执行局要梳理集团执行案件和涉众型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移送破产审查指导意见》要求,准确把握执转破的法定条件,按照依法有序,协调配合,高效便捷的工作原则,严格遵循执转破的流程,加强法院之间、法院内部立、审、执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和协调,确保执转破程序合法规范有序,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批量提升案件执结率。
15、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减缓人员不足压力。重点实现三个重要环节的集中统一:统一分配案件、统一查找财产线索、统一查封被执行财产。执行案件立案后,集中由专门查控人员进行集约化网络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各科长根据案件查控财产情况将案件二次分配至不同组别执行。由简易执行组和普通执行组,分别负责简易的速执案件和普通执行案件,简易案件要立即执行,无财产的案件要穷尽惩戒、威慑措施后做终本结案。普通案件要尽快进行现场调查,确保尽快评估拍卖,及时适用执行惩戒、威慑,确保全部执结。使“简案”速执、“繁案”精办,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各基层法院要根据本院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繁简分流模式,对各环节要严格时限要求,促进案件良性流转。
16、推行执行日志制度,执行工作步步留痕。强化执行案件全程公开,执行办案每一个步骤、每一项执行措施、每一次执行行动,都要记载在执行日志中,当事人要对执行工作过程签字确认,确保执行过程和结果双重透明。探索微信公众号或手机客户端等信息化方式向当事人推送回告流程节点中财产查控、处分信息,推送信息要入卷备查。
17、加大协同力度,解决关联案件。各院要及时梳理轮候查封案件,将案件协同需求书面上报中院。对涉及其他法院首封未在期限内启动评估拍卖的案件及重大疑难案件,由中院指挥中心集中召集关联法院协同研究,确定执行方案,统筹使用辖区法院执行力量实施强制执行。
18、全面推进网上办案,倒逼执行规范化水平。执行局的全部执行案件都要在执行流程管理系统中运行,强化执行人员“网上办案,及时录入”的意识,2018年的执行案件必须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案件节点信息,做到案件节点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全程监控。坚决杜绝“线下办案,事后补录”的现象。执行人员必须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采取执行措施,相关执行视频资料必须建档留存。
19、突出关键节点管理,强化实施权监督制约。中院将依托指挥中心管理平台,明确各部门的监督分工,综合科履行时间节点监督职能、异议科履行业务监督职能,对执行工作加强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完善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分权制约运行机制,确保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既分权制约又协作配合,落实执行行为的“把关加锁”措施,坚决防止瑕疵执行行为发生。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建科学严谨高效的管人管案管事的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人,用技术管案,用程序管事,扎紧制度的“笼子”。
20、运用网上查控与网下制裁的双重功效,统一共享信用信息及惩戒措施。要善于运用现代技术与传统手段进行优势互补,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降低失信被执行人纳入撤销率。各院要对标自查失信被执行人纳入、撤销及屏蔽数据,规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纳入操作,准确理解“撤销”和“屏蔽”的区别,提高失信名单纳入的准确率。按照第三方指标评分标准失信被执行人撤销率越高,得分越低,撤销率较高的办案人要立即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并就错误撤销问题认真整改,形成具体分析报告。做到符合纳入条件的全部纳入,信息准确,履行完毕的要及时屏蔽,杜绝出现数据错误、信息缺漏等问题,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列入工作绩效考评内容。
21、加强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含义的宣传,为通过第三方评估营造舆论氛围。按照省法院三级联动的部署,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厨房制造功能”,推动新闻素材多样化报道,在新闻报道上求新、求快、求影响力。紧跟长春中院宣传工作优势,同步推进对破解执行难、打击拒执罪、惩戒失信案件的宣传力度,以澄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涉民生案件、防控风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件、涉金融案件、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等为主要内容,向社会广泛宣传什么是执行难,什么不能归结为执行难。有步骤、有节奏地开展调研宣传,发挥正面引领作用,让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执行、理解执行的良好舆论氛围。
22、化解信访案件,提升评估分值。两级法院在确保信访案件办结率不低于90%的同时,还要重视信访化解率。排查执行信访案件,逐案进行审查和督办,发现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和选择性执行案件和执行不廉线索的,坚决通报并移送监察室追究责任,并及时向来访群众反馈处理结果,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同时,要重点关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督办的执行案件,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台账,逐案审查和督导,由执行法院主管局长挂牌负责,符合条件的要限期执结案件,重大复杂敏感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见证执行工作。定期召开相关案件通报会,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反馈执行流程和执行措施,提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认可。将办案全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让申请人执行人理解、信任法院,为第三方评估问卷调查奠定良好群众基础。
23、细化绩效考评,鼓励先进人才脱颖而出。攻坚期间要以绩效考核为抓手,促进执行质效提升。要将考核结果与员额设置、奖金分配、晋升评优等机制有效衔接,把考核效果层层渗透到执行管理、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要根据考核结果,确保选拔结案成绩突出,真干实干的年轻同志进入领导岗位,确保踏实肯干,不讲条件的老同志优先晋升,同时,对于偷奸耍滑、不干正事的人员坚决纳入惩戒“黑名单”,彻底实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奖勤罚懒目标。
24、全程审务督察,严肃纪律问责。在第三方评估前,监察室全程进行攻坚督查,强化巡查、督导、考核、通报力度,对整改不利、限期完不成任务的办案人,由院长亲自约谈。对未结案件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终本案件清理弄虚作假;对标工作不到位、敷衍塞责的法院,要严肃追究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纪律责任。
五、战役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已完成)
1、 加强领导,制定方案。认真落实周强院长 “一把手”率先垂范,亲力亲为,真正做到重要举措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疑难案件亲自执行、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采取超常规办法,打破庭室界限,举全院之力,举全员之力攻坚执行难。
2、召开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大会。下发“夺标”攻坚战役方案。
落实部门:综合科
(二)决战准备阶段(5月2日至5月11日)
1、配齐队伍。立即按照第三方评估指标执行保障要求配齐配强执行实施队伍,按照不低于在编总人数15%的比例配置执行人员,努力确保执行局法官员额比例总体不低于其他业务部门。根据执行实施、诉讼保全、执行指挥和执行信访工作需要为执行科、综合科配备执行干警。
落实部门:政治部
落实期限:5月9日
2、自评自检。对照新修改的第三方各项评估指标进行自查打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意识,针对最高院和省高院督导检查中反馈的问题和工作中尚存的对标短板,倒排日期,挂图作战,精准攻坚。逐项熟悉评估指标的采集标准,按照评估指标的四个来源即案卷评查、系统提取、法院自报和问卷调查,做到执行卷宗材料齐全、系统节点信息录入准确、自报材料完整、案件当事人及时回访的各项工作。按照第三方评估指标分数构成自查打分,迅速查找工作薄弱点,补齐工作漏洞和短板,有的放矢做好迎接第三方评估的准备工作。
落实部门:综合科
落实期限:5月8日
3、排查终本。重点对2016年1-11月30日、2016年12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的终本案件立即进行“回头看”,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梳理并建立案件台账,根据不同时点的检查要求,补齐卷宗材料和补录节点。对经再次清理完毕无财产案件的“四查”清理手续入卷备查。要逐案完善卷宗材料,严格按照终本标准和第三方指标要求做好执行查控、失信惩戒及限制高消费、传统查控和约谈的节点录入等工作。确保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终本案件,90%以上符合终本标准。
落实部门:执行科
落实期限:6月15日前
4、摸清底数。彻底摸清未结案件底数,对截止2018年4月的未结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要根据案件数量、疑难程度和信访情况,院领导下沉执行一线,亲自承办重点案件,明确执行期限和执行方案,穷尽执行措施,狠抓实际执结率、实际标的到位率,实现2018年度执行案件“三升四降”的目标,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90%以上在执行期限内执行到位。
落实部门:执行科
落实期限:5月15日前
5、开展宣传。按照省法院三级联动的部署,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厨房制造功能”,推动新闻素材多样化报道,在新闻报道上求新、求快、求影响力,发挥宣传工作优势。
落实部门:研究室、执行科、异议科、综合科
落实期限:宣传工作应贯穿始终,不限于准备阶段。
(三)决战总攻阶段(5月14日到6月30日)
1、执结案件。在执案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90%以上在执行期限内执行到位。坚持依法能动执行,用尽一切执行措施和手段,拓展财产调查途径和渠道,应查尽查,能执尽执。全面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最大限度提高实际执结率、个案标的到位率及执限内结案率,集中执结一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落实部门:执行科
落实期限:6月30日前
2、完成复查。全面终本案件复查工作,力争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00%以上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要求。6月底前务必完成对2016年到2018年的终本案件的财产再次核查材料入卷及卷宗材料自查补齐信息补录等工作,要严格依照最高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标准,规范无财产案件终本结案的实质条件和程序,有财产案件要恢复执行,不合格的终本条件案件整改完毕。强化终本案件动态管理和定期网络查控,一经发现财产,立即恢复执行。
落实部门:执行科
落实期限:6月30日前
3、完成对标。紧紧抓住执行质效考核指标和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关键点,彻底完成第三方评估对标工作。6月底前要逐项完成第三方评估指标中规范执行、阳光执行、执行保障和执行质效的各项自查数据的查缺补漏工作。
责任部门:执行科、综合科
责任期限:6月30日前
4、办结信访。要充分依托执行指挥平台,保证完成涉执信访办结率达到90%的目标。对于个别办案人对上级法院督办意见落实进展缓慢甚至置若罔闻的情况,要依法提起监督。
落实部门:信访办、综合科
落实期限:6月30日前
5、纪律问责。对发现的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等违法违纪线索进行调查,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决定,公布处理结果。
执纪部门:监察室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一把手”责任。执行局要高度重视7、8月份的第三方评估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时间紧迫,所有工作都要紧紧围绕决胜攻坚战役“三升四降”指标和“三个90%”目标精准施策,坚决做到基层法院评估分不拖两级法院后腿。决战总攻期间,院长和班子成员要轮流坐镇执行指挥中心,及时、全面掌握本院和包片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摸清未结案件底数,随时调案增员,精准持续发力,要在6月底彻底完成任务,保证旧案清理到位、新案规范执行。
2、严格实施监督考评。加强对“夺标”攻坚战役的督查力度,强化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确保任务整体推进。市中院执行督查组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将于5月中旬开始督导检查,对工作迟缓、联动不利、实效不佳的法院和个人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问责;对干预、插手过问执行案件的领导干部依法依纪处理。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和执行宣传工作纳入绩效考评。
3、加强执行管理,提升队伍素质。院领导和执行局各科长作为一岗双责的责任人,要积极主动抓管理、抓教育、抓监督、抓制度、抓查处,要依托流程管理系统和执行质效平台严格流程监督和绩效考核,既要体现出对执行队伍的严管厚爱,更要打造出一支忠诚、干净、有担当的队伍,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要通过完成对标工作,切实解决执行不力、消极执行等痼疾,顺利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的最后胜利。
德惠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九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08 14: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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