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25日在德惠市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德惠市人民法院代院长韩 松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平安德惠、法治德惠、幸福德惠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守土尽责,两手紧抓,夺取疫情防控和审执工作“双胜利”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法院积极融入全市疫情防控大局,主动应对,做到审判执行工作“不停摆”,实现诉讼群众和法院干警“双安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从严从快审结疫情期间生产销售“假84”消毒液案、聚众赌博案等涉疫情防控案件4件,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远程视频庭审案件820件,真正做到了防疫审判“两不误”,公平正义“不止步”。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9579件,结案48687件。2021年(截止10月末)新收案件9840件,结案8951件,结案率为90.97%,人均结案203.43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36.10天,审判质效在全省65家基层法院中排名第29位,在长春地区15家基层法院中排名第4位,执行质效在全省65家基层法院中排名第9位,在长春地区15家基层法院中排名第2位,质效水平稳定在吉林省上游、长春地区前列。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德惠全面发展
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在促进振兴发展上主动作为,对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全面践行审慎善意司法理念,切实减轻企业司法成本。开展“万人助万企”“十百千万”为民实践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走进辖区山河米业有限公司、春来矿泉水公司、昆禹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企业排忧解难,有效提高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有力优化辖区营商法治环境。
暖企惠企成效显著。立足审判职能作用,准确把握司法政策,贯彻落实《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准确把握涉民营企业相关罪名认定标准,对涉企案件精准适用民事财产保全措施,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在刑事、民事案件审判中,以实际行动增强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感,提升干事创业自信心,为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创新开展“春风行动”。基于我市经济结构里农业的重要地位,连续三年开展“春风行动”,集中审执涉农案件150件,涉案金额210.58万元。妥善解决涉农纠纷,为农民工返还工资近2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谷盛米业系列纠纷12起,化解土地争议纠纷67起。快速办理涉农案件,帮助农民抢上农时、赶上春耕,在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同时,司法公信力也得到了显著提升。
(三)坚持惩罚犯罪,创新治理,助力平安德惠建设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平安德惠建设,切实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五年来,审结刑事案件2441件,判处犯罪分子5171人,2021年审结315件,同比下降22.60%。
完成扫黑除恶艰巨任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8件,其中认定涉恶案件4件,判处犯罪分子31人。在工作中,提前实现“线索清仓”“案件清结”目标,与检察院、公安局形成扫黑除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编撰孙某某寻衅滋事罪案例1份,被长春中院采纳收入案例丛书,聚焦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收到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审结危害国防利益罪案件1件,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案件11件,职务犯罪案件23件,有力的维护了国家政治安全;审结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罪案件772件,故意伤害罪案件236件,寻衅滋事罪案件176件,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案件459件,强奸罪案件68件,有力的维护了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25件,有力的守护了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对涉案人员众多、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依法研究、准确量刑,审结住邦城市广场仲某某等143名被告人特大电信诈骗团伙案,审结“中商基”“老妈乐”等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11件,涉案金额1亿2千多万元,有力的守护了百姓“钱袋子”的安全,提高了人民群众安全感。
积极推动成立少年法庭。为更好的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建设,挂牌成立少年法庭,培养专业审判法官,探索少年审判“寓教于审,审教结合”新思路。同时,结合“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办普法讲座,共建平安校园,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造“人民群众诉讼服务体验提升改善工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五年来,审结民商事案件27812件,2021年审结4325件,同比上升4.32%。
平等保护民事权益。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审结家事纠纷、邻里纠纷案件5764件,发出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审结人格权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2752件,有力保障公民人身权利;审结合同纠纷案件17223件,妥善调处和审理跃川米业等涉及群体性经济纠纷案件,规范区域经济有序发展,引导建立诚信市场体系。
完善诉讼服务体系。依托“两个一站式”建设,为群众解决民商事纠纷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服务。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入驻线上调解员已达30人,诉讼服务中心设立5个调解组织,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实质性解纷功能,建立速裁快审团队,共速裁快审案件1893件,平均审理周期14.8天,比一审民商事案件缩短25.3天;提供跨域立案服务,累计跨域立案78件;开通网上诉讼平台,以吉林移动微法院为入口,实现立案、送达、保全、委托鉴定等诉讼事项一网通办;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依托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一号通办功能,帮助群众办理诉讼事项。运用“好差评”服务器获得群众评价,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整顿司法作风,助力公正高效司法。
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完成4个人民法庭外迁、2个新建制人民法庭选址和11个巡回审判点建立工作,充分延伸人民法庭功能,融入党委领导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法官进网格”,促进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大房身人民法庭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座谈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进一步引领人民法庭工作向高质量发展。
打赢“三大攻坚战”。围绕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永丰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加快泉德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审理进度,为我市化解不良资产、优化金融环境贡献力量;落实精准扶贫部署,扶助太兴村、朱家村贫困户脱贫,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协助市政府完成了禁养区关闭和拆迁工作,使辖区环境保护领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得到妥善高效解决,为我市圆满落实中央环保督查要求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持和保障。
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五年来,审结行政案件747件(包括非诉执行488件),2021年审结44件。审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分析研判行政案件走势,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依据。推动召开德惠市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为惠新公铁立交桥、西环城路等重要项目征收拆迁把好法律程序关,进一步促进从源头化解行政争议。此外,市法院完成了重要会事期间的信访安保维稳工作,为全市稳定大局贡献了法院力量。
积极破解执行难题。五年来,执结执行案件17414件,执行回款近13亿7千万元,2021年结案4202件,执行完毕率为55.89%,在全省65家基层法院中排名第8位,执行质效实现跨越式提升。执行工作在团队和机制建设上又有新进步,构建了以执行指挥中心为基础,执行局长为总指挥,5个执行团队为主体的“1+1+5”的“大中心,小团队”工作模式,形成了中青年骨干主持团队的新局面。推动实施《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有效凝聚执行合力,促进形成了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合力破解“执行难”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德惠建设。
(五)坚持守正创新,协同推进,深化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
坚持深化改革与信息化建设紧密结合,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高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以审判管理提质增效。持续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三项规程”,促进实现庭审实质化;深化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健全相关制度,有力实现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完善执行工作制度,建立《执行流程分段集约实施细则(试行)》,确保执行各环节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完善和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对“四类案件”监管,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切实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功能,统一裁判尺度,提升案件质量。
以科技变革提质增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人财物统一管理、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坚持现代科技与司法深度融合,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建成全院统一的电子签章系统、智能辅助办案中心、智能审委会系统和互联网法庭等信息化建设项目,推动了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和书记员岗位集约化管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升。
(六)坚持从严管理,从实教育,建设忠诚担当过硬法院队伍
以严格管理激励履职担当,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司法,引导全院干警担起审判执行工作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拓展学习的深度和广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成立机关党委和团总支,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领全院干警参加政治轮训年均20余次,深化了理论基础,树牢了宗旨意识,全院干警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得以有效提升。
进一步抓实队伍教育整顿。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教育整顿相关指导精神,从严从实完成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积极跟进第二批省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筑牢干警政治忠诚。深挖彻查问题线索,完成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对285名干警和家属查摆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针对这些问题,新建制度5个,完善制度19个,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促进了全院干警思想洗礼、作风整顿和形象重塑。
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以案三释”警示教育三项活动。借助“加强管理年”活动契机,发挥审务督察抓早抓小作用,做到有了苗头早提醒,有了问题早纠正,从源头执纪。此外,主动邀请审计部门定期对财务进行审计,确保“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理念深入人心。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收到了人大代表多种意见和建议,都做到了及时反馈、积极落实,切实让代表满意。五年来,市法院有1名干警获得国家级荣誉,8名干警获得省级荣誉,28名干警获得长春市级荣誉,13名干警获得德惠市级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爱、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全体法官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前瞻性还有待提高,与新时代党和人民的新要求还有差距;二是个别法官大局意识不强,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员额法官断层严重,新生力量亟待充实。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及2022年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市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决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司法为民为根本宗旨,以服务大局、公正司法为根本任务,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建设过硬队伍为根本保障,切实抓好审判执行工作,为我市建设哈长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按照这一思路,2022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法院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恪尽职守促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切实强化审慎善意文明理念,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要在继续开展“春风行动”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三进”工作,努力促进“无诉讼村屯”的创建,进一步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新提升。
(三)尽心竭力保稳定。坚持“两手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促进府院联动纵深开展,在诉源治理、第三方送达、更新执行网络查控信息等方面联合更多社会力量,营造大众支持审判执行的浓厚社会氛围,提升公正高效司法能力,提高辖区群众司法获得感。
(四)全力以赴惠民生。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确保审判执行质效稳定在全省法院上游。聚焦重点领域,推动群众关心关切问题落实落细,依法减缓免诉讼费,实施司法救助,深化人民法庭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
(五)坚定不移搞改革。以加快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为重点,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智慧法院转型升级,确保2022年底基本建成、2025年底全面建成以知识为中心的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
(六)持之以恒建队伍。把对党忠诚教育摆在首位,确保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忠诚纯洁可靠的政治本色;持续开展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引导干警知底线、守规矩,强化竞争意识、激发奋斗精神;完善制约监督体系,加强日常监督管控,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力求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将紧紧依靠市委领导、接受市人大监督,将积极争取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砥砺奋进、再启征程,努力在履行新发展阶段人民法院职责使命上体现新担当,在推动德惠法院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在服务新时代德惠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上展现新作为!
附件:
名词解释
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远程视频庭审:是指一种计算机辅助的同步庭审形式,利用音视频系统让位于不同地点的诉讼参与人同时参与庭审。
3.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指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4.“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是指2020年6月,省法院主动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出台了《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及操作规则》,提出30项工作任务93项具体措施和6个维度35项评价指标,确立了到2021年底实现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入全国法院先进行列的工作目标,对全省法院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进行了系统安排部署。
5.“三大攻坚战”:是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
6.“两个一站式”:是指2019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创造性的提出两个“一站式”建设目标。即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
7.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是指集合法院的审判调解资源和全社会的纠纷化解资源,共同做好纠纷调解工作;能够打通线下线上多种渠道,灵活组织开展调解;可以实现在线制作调解协议和在线司法确认,提高调解效率;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法官引导当事人在线申请立案。
8.移动微法院:是指一款可以让公众“打开微信打官司”的小程序,可以远程参与庭审。在移动微法院主页,有“我要立案”“我的案件”“多元化解”等9个功能模块呈九宫格排列,当事人使用移动微法院参与诉讼过程中,每个步骤都有提示、告知、提醒或释明等,这种“一步一导引”的智能化服务,便于当事人更好地掌握和遵循诉讼规则。此外,移动微法院对部分常见的诉讼文书预置了格式样本,上传相关诉讼材料时,当事人既可以拍照上传,也可以使用内置模板,填空式输入后发送给法官。为确保诉讼过程安全、真实,4.0版应用了最新的互联网防伪技术和防失真技术。在当事人身份认证上,移动微法院采用微信的标准人脸识别技术,身份识别已经能够覆盖全国。实名认证期间,4.0版要求当事人留下标准签名,并用区块链技术对标准签名进行防伪,在随后的手机签名过程中,当事人只需点击签名位置和签名按钮,即可完成签名。
9.枫桥经验:是指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10.“四类案件”: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11.专业法官会议:是指为法官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审判案件提供专业意见的工作机制。
12.审判委员会:是指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主要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13.电子签章系统:是指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同时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名人的不可否认性。
14.“两个坚持”: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的“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
15.“三个规定”:是指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高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6.“以案三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开展的“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
17.“三进”工作: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简称“三进”工作。
18.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是指“十四五”期间,人民法院以司法数据中台、智慧法院大脑、在线法院建设为牵引,推进的信息化4.0版建设。
19.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是指以电子卷宗、电子档案随案同步生成为基础,改变依托纸质材料和纸质档案办案的传统模式,构建电子卷宗深度应用、电子档案阅卷的新型办案模式。
20.书记员岗位集约化管理:是指将分散于审判执行业务部门从事审判辅助事务性工作的书记员重新整合,统一管理、统一分配、统一考核,以解决人员分类管理职责不明、交叉混岗、工作量不均衡等实际问题。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9 11: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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