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0日在德惠市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德惠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朱俊岭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市人民法院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市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工作主线,全力抓好执法办案,依法维护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492件,结案8189件,结案率为86.27%,人均结案155件,年度案件质效考核列长春地区第三名,各项核心指标良好。
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613件,审结531件,结案率为86.62%,判处犯罪分子591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部署要求,结合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公开审理和宣判徐某等恶势力犯罪分子4人。继续严厉打击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盗窃等案件182件。全力维护公共安全,依法惩处“酒驾”和交通肇事犯罪,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76件。加大对扰乱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26件,涉案金额142万余元。落实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件。
充分服务保障民生。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655件,审结5128件,结案率为90.68%。审结家事纠纷、邻里纠纷等案件2273件,调解撤诉率为63.85%,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审结借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561件,运用司法措施保障金融业和民间融资良性健康发展。审结买卖、建设工程、租赁、承揽合同纠纷389件,依法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妥善审理和调处跃川米业系列案件等涉及群体性的经济纠纷案件,保障交易主体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社会稳定。
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06件,审结192件,结案率为93.20%;共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32件,审结132件,结案率为100%。坚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重,注重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完善促成庭外和解措施,积极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典型性问题。受邀为行政机关授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全力实现胜诉权益。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市人民法院全面动员攻坚执行工作。共受理执行案件2986件,执结2338件,执结率为78.30%,同比上升5.84%;执行到位4.8亿余元,执行标的到位率为59.34%,同比上升7.59%;实际执行率为49.48%,同比上升2.56%,11月份成功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执行工作“四项核心指标”第三方评估验收。实行集中执行常态化,开展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在节假日、凌晨、夜间组织会战13次,开展涉民生、房屋搬迁等专项执行7次,累计出动干警197人次、警车135辆次。用好用足执行惩戒措施,拘留87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89人次。在全面提高执行质效的同时,重点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执行流程规范化建设、执行查控科技化建设、执行信息公开化建设和执行保障机制建设,有效巩固和提高执行工作能力,为持续提高执行工作社会满意度打下良好基础。
二、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市人民法院自觉置身于德惠发展和建设大局,服从和服务于市委中心工作,为补齐发展短板、推进重点项目、增强区域竞争力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保障中心工作开展。在惠新公铁立交桥项目、第一小学等公立教育机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公益项目的准备和实施中全程参与,与市国土局、住建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密切配合,为征收拆迁、回迁安置等工作把好法律程序关,依法裁决相关纠纷,积极促成庭外和解。推进“生态德惠”建设,依法支持环保、水利等部门对土壤、水源、空气污染进行治理,有力保障了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落实精准扶贫要求,帮助解决脱贫项目启动资金24.78万元;依法保障贫困群众参与诉讼的权利,减、缓、免诉讼费23.17万元,确保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群众依法通过诉讼维权。
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商事审判对营商环境建设的支撑作用,强化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和市场规则、诚实守信原则的维护,依法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物权、债权,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坚持防范金融风险与支持金融创新并重,妥善化解民间借贷、企业借款、融资租赁纠纷,引导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妥善审理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各类纠纷,为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促进法治德惠建设。完善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机制,发挥司法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功能,不断提高对矛盾纠纷的化解和防范能力。及时开展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活动,有针对性地为不同群体提供实用法律知识,增强社会各界的法治观念。
三、以司法改革为动力,有效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积极稳妥推动司法改革,通过改革创新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构建公正高效的司法机制。
落实审执司法责任。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强审判团队建设,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建立办案人员权责清单。改进监督管理方式,通过强化法官专业委员会作用,统一裁判尺度、加强案例指导。实行院庭长办案,明确办案任务,通过随机分案和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发挥引领作用。坚持业绩导向,健全法官办案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完善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度,实现审判执行工作权责匹配。
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实行简案快办,强力推进小额诉讼、速调速裁和民事和解司法确认工作,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结各类案件4405件,占全部诉讼案件结案数的75.59%。实行繁案精审,对涉黑涉恶案件以及金融借贷合同、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安全等纠纷实行专业化审判。
升级智慧法院平台。按照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要求,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的目标,以“全业务网络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为主线,大力推动智慧法院建设,推进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电子卷宗随卷生成、智审系统深度应用,发挥信息化建设服务群众、助力审判、公开动态、强化监督等作用。
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牢固树立清廉担当作风
认真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吸取身边腐败案件教训、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集中教育活动,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业务能力培养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运用理论学习和专题活动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注重理论学习与审判工作相结合,在审判执行、服务大局、司法改革等工作中统一思想,教育引导干警自觉提高站位,提升司法服务意识,增强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的自觉性。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努力从宏观指导、个案研究和能力培养等各个方面促进机制效应的集成发挥,从“以人为本”角度出发,从司法能力入手,努力为法官和工作人员创造学习条件。通过积极参加审判实务培训、学术交流研讨等途径更新知识结构,从整体上提高司法能力,保障案件质量,从根本上促进审判工作稳定高效运行和科学协调发展。
加强廉政作风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和上级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依规依纪行使职权的要求,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重点防范案件运行风险,制定了《审判管理工作规范》,明确了审判管理工作权责清单。同时,依托审判管理信息化的工作模式,加强工作流转运行中的全程留痕措施,落实责任的同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防止干扰因素影响案件的公正和效率。
五、以阳光司法为导向,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市人民法院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健全接受监督机制,始终把接受各界监督作为法院正确履职、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加强和改进工作。就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主动向市人大主任会议汇报,不断完善交办、督办、反馈机制。全年共邀请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人大代表座谈评议、调研指导、旁听庭审62人次,并及时落实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各项工作水平。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监督支持,认真接受律师、当事人、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就典型案件、重大影响案件、群体性案件等,主动邀请旁听,提高听证程序适用率,通过及时有效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不断完善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公开平台,实行 “每庭必录”,并直播庭审1003件,及时向当事人发布审判、执行信息,上网公布裁判文书4624份,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和信任。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市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信任支持的结果,也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如既往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市人民法院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仍需加强,个别法官和工作人员自律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良,损害队伍形象;二是案件质效仍需提高,个别案件存在质量瑕疵或审判、执行效率低下,影响司法公信力;三是司法责任制落实的配套机制仍需完善,案件的审执、管理、监督仍存在衔接“空白点”,制约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四是人案比例矛盾仍需化解,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法官和工作人员长期高负荷运转,相关保障机制不健全,影响队伍的身心健康。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9年,市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支撑,努力创建现代化服务型法院,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努力服务和保障德惠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
一是把牢政治方向,着力提高服务大局执行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站稳政治立场,坚定不移地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加强刑事审判,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聚焦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法治保护产权、稳定预期、激励创新作用。保障金融改革和金融安全,依法处理投资理财和财富管理等风险高发领域的案件。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依法妥善审理建设工程、强制搬迁等案件。推动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多种渠道疏导、多样方式施治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二是践行司法为民,准确把握保障富民切入点。全面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完善诉讼服务措施,努力满足社会各界司法需求。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有效维护和谐稳定。妥善审理涉众型经济纠纷案件,防范和化解群体性纠纷。妥善审理因利益格局调整而引发的各类纠纷,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继续加强执行工作,进一步完善执行规范、执行强制、执行威慑和执行联动工作机制,提升执行工作实效。
三是深化司法改革,稳步提升执法办案公信力。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深化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度理顺审判权和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关系。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内设机构改革和审判专业化改革,进一步研究解决制约案件质效的深层次问题。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以群众需求和形势需要为导向,提供更加智能的司法服务。
四是坚持从严治院,切实提高法院队伍素质能力。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措施,坚持挺纪在前。全面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管措施,全面规范司法行政内控机制。加大岗位练兵和培训工作力度,提升司法能力。坚持从严管理与从优待警相结合,完善办案激励机制,加强职业保障。
五是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增强法院管理透明度。不断完善向人大全面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报告、人事任免事先报告、重大案件及时报告等工作机制,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定期向市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主动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依规接受法纪监督。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人民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在新起点奋力开创市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努力为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08 13: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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