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1日在德惠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德惠市人民法院院长 李海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德惠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德惠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优化审判绩效指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
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夯实社会稳定基础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182件,审(执)结9661件,结案率为86.40%。
受理刑事案件594件,审结572件。刑事审判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从重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共判处犯罪分子415人;开展了打击毒品犯罪专项活动,审结涉毒案件8件,并于6月26日世界禁毒日对部分案件集中宣判,彰显了法律威严;在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同时,注重法制宣传,提高社会防范意识,成功审结了五名犯罪分子以神医骗局方式骗取老年人财物案,录制了《庭审现场》节目,并在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播出,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进一步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审结178件,调解167件,调解率为94% 。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确把握量刑尺度,对符合条件的200人依法适用缓刑。
受理民商事案件7191件,结案5968件。在制裁民事违法行为的同时注重调解工作,坚持调判结合,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调撤案件2701件,调撤率为45.57%。妥善调处了夏家店街道德馨墙体材料厂集团诉讼案件19件、德惠市欣昌粮油经贸有限公司集团诉讼案件41件、德惠市菜园子镇张家沟机砖厂拖欠工人工资系列群体纠纷案件,避免了群体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局。
受理行政诉讼案件87件,结案74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9件,结案39件。通过与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行政执法工作的态势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在促进依法行政的同时有效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立案登记制以来行政案件的协调和解工作,积极进行诉前约谈,消除对抗、增进互信、促成和解,成功在庭外化解10件行政纠纷。
受理执行案件3308件,执结3046件。不断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手续完备的前提下,对35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依法拘留;利用三公开平台,公开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25人;严厉打击暴力拒执行为,通过政府协调,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了岔路口镇三合村26户居民暴力抗拒执行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件;同时,转变执行思路,释法明理,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提高自动履行率和标的到位率。
按照最高法院的规定,我院建立了立案登记制。自实行以来,不断加强诉讼指导和诉前调解工作,提高立案窗口服务水平,5月1日以来,共登记立案7150件。依托现代化技术拓宽诉讼参与渠道,截止10月末网上立案57件。同时,完善便民服务和救济措施,共义务咨询141人次,减、缓、免诉讼费6万余元,确保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弱势群体能够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
二、充分发挥和延伸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发展大局
我院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之中,延伸审判职能,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做好重点领域、重大敏感案件的司法应对,保障和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建设。
妥善解决群体性纠纷事件。今年以来,由于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我市多处居民小区停止建设,由此引发了多起涉及回迁安置、房屋买卖、借款合同等方面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为化解纠纷,我院积极与政府协调配合,采取多元化措施应对,并及时引导进入法律程序,受理了一品红城系列案件61件、关联债权债务案件59件、文化小区回迁户系列案件14件,有效维护了稳定。
努力维护金融安全和市场秩序。妥善处理了银行、信用社拖欠贷款案件及担保公司反担保案件,保障了金融市场秩序,降低了区域性金融风险。对养殖公司诉代养户合同纠纷等案件,及时引导进入“绿色通道”,审理了正通牧业起诉养殖回收合同纠纷等案件122件,活化了企业资金,维护了市场秩序。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 “六五”普法系列活动中,我院巾帼志愿者团队到大青咀镇给妇女同胞送去了法制课,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邀请了政协委员、长春地区公安局法制处(科)工作人员观摩庭审,及时听取各方意见,接受监督,促进了阳光司法。
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通过包案人员开门接访、主动下访、全程陪访等形式,着力解决涉诉上访问题,对重点疑难案件专题研究,协调解决;对存在群体访隐患的案件前移关口予以处置;对有理访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解决的同时,对闹访、缠访及扰乱办公秩序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信访总量稳中有降,整体形势趋于良好。
三、以制度规范化为手段,全面提升法院管理水平
以新建审判法庭投入使用和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完善规章制度,逐渐实现了管理原则制度化、管理方式信息化、管理监督实时化,实现了用制度管案、管人、管事,促进了审判管理和司法行政的全面规范。
加大审判管理力度,提高审判质效。积极开展“两评查”活动,对归档的18391件案件进行了常规评查;其中重点评查案件62件,评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同时注重评查结果的应用,对倾向性问题及时指导纠正,不断提升法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进而促进审判质效的提高。
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规范服务和保障工作。在市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11月初,我院新建审判法庭投入使用。全面升级了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划分功能设立导诉、立案、收费、接待等诉讼服务区域,达到了最高法院对各级法院立案大厅建设的标准和审判与办公区域分离的安全要求,为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条件,全院干警精神面貌也焕然一新,进一步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开展。全面规范服务和保障工作,为法院自身和社会各界营造了安全、快捷、高效的工作和办事环境。
四、全面落实司法改革要求,稳步推进审判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步伐
我院作为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在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法院的直接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制定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推进方案,完成了法官定额、审判团队重组和序列分类管理工作,优化人员结构、科学配置资源,推动了审判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认真落实上级法院部署,加大投入推进电子法院建设工作。电子档案系统和诉讼服务系统进一步方便了诉讼参与人,审委会信息化系统和远程提审系统进一步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科技法庭实现了庭审全程音像记录,信息化监督技术进一步保证了审判公平;充分利用司法公开平台,网上公布裁判文书8718份;注重对新媒体的应用,更新官方微博194条;对网络舆情实时监测并及时作出反应,实现与各界舆论的良性互动,为法院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以转变司法作风为切入点,加强队伍建设
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推进“三问”监察活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配合上级法院完成了为期一个月的司法巡查工作,提高了法官干警的思想觉悟,规范了司法行为,保证了队伍的风清气正。同时,及时组织法官干警进行业务培训,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做到了准确掌握、正确适用,提高了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组织干警参加丰富健康的文体活动,提高了队伍的士气与活力,同时促进形成团结、严谨、向上、进取的法院文化。
六、依靠党委坚强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和提高各项工作
我院坚持依靠市委坚强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审判纪律、工作纪律,围绕中心工作,发挥专业优势,对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涉法问题主动参与解决,对涉及全局工作的重点案件、涉及民生的复杂案件及时请示报告。同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审判、参与座谈,促进代表委员了解法院工作、理解法院工作;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过去的一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与各位代表的关心与帮助密不可分。在此,我谨代表法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新型案件增多,法官司法实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个别法官司法行为不规范,影响了司法公信力;三是案多人少矛盾还很突出,工作压力增大。对此,我们将努力加强自身建设,继续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取得实效。
各位代表: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深化审判体制改革,坚持从严治院,为我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一要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刑事审判工作要坚持公、检、法三机关密切协作的原则,严格落实《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方针,打防结合促进“平安德惠”建设;民事审判工作要加强释法明理工作,坚持调判结合原则,降低民事纠纷的对抗性,同时消除过度调解;行政审判工作要完善与行政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监督协调并重,保障公共权力行使与群众利益实现的一致性;执行工作中要充分利用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提高执行效率,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和惩罚力度。同时,强化司法实务研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审判工作的程序和实体公正。
二要抓好服务大局工作,促进我市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要立足于市委的决策部署,继续保持责任意识和作为心态,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城乡建设管理、民生政策落实以及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发挥和延伸职能作用。改进和提高工作水平,协力推进重大项目的建设和改造;维护和规范市场秩序,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投资和经营;加大和强化参与力度,有效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更新和完善观念措施,大力支持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服从和服务于改革目标,切实保障改革深入进行和取得预期成效。
三要抓好审判管理工作,促进司法公信力的进一步提升。加大案件评查力度,扩大评查范围,审执评查并重,注重评查结果的应用和评查问责机制的落实;加强法官的法律实务学习,增强文书说理性、说服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加大绩效考核落实力度;完善陪审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监督作用;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帮助监督,听取意见和建议并认真落实,真正实现“阳光司法”。
四要继续抓好审判体制改革和电子法院建设工作,促进审判体制和审判方式的科学规范。要全面推进审判机制、体系及配套改革。进一步明晰界定权利义务,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做好法官助理和文员配置工作,建立健全新的审判工作运行体系;进一步完善财务装备管理制度,做好各项司法行政管理工作。
2016年,我院将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在全国法院第三次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上对进一步加强电子法院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按照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升级审判工作信息化系统,在诉讼服务信息化、司法行政信息化、卷宗档案信息化的基础上,开通网上缴费、网上拍卖和网上证据交换等系统,探索异地同步开庭,不断为人民群众参与诉讼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促进审判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要抓好队伍建设工作,以高效廉洁的司法作风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感受。促进司法行政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对重点岗位加强监管,确保各项工作在全程监督和实时评价下运行;促进规范法官干警司法行为;进一步鼓励法官干警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着力提高法官干警的业务能力、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适应新形势,树立新形象,开创新局面。
新规划开启了新征程,新形势必须有新作为,新的一年,我院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牢固的大局观和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和谐德惠、法治德惠、幸福德惠贡献新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