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
1、立案工作组:依照法律规定,负责刑事、民事、行政告诉、申请执行案件、非诉行政申请执行案件的审查立案;速裁案件的审理;多元化解决纠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接;诉前保全、诉前调解、委托送达工作;诉讼费的减、缓、免工作。
2、信访工作组:接待处理对涉诉案件的来信和来访,审查处理本院已结诉讼案件的信访;办理上级法院督办和人大代表关注的涉诉信访案件;对本院涉诉信访案件审查甄别、终结备案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诉信访维稳问题,涉诉信访案件的驻京接访和劝返工作;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工作。
3、司法辅助工作组:评估、鉴定等相关委托工作;卷宗移送工作。
(二)刑事审判庭
主要负责: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三)民事审判一庭
主要负责:民事审判的综合工作,指导人民法庭工作;依法审理一审劳动争议及其他专业化审判工作。
(四)民事审判二庭
主要负责: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一审商事案件及其他专业化审判工作。
(五)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主要负责:
1、行政审判组: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办理本院自赔案件。
2、审监审判组:依法审理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审理检察机关抗诉和检察建议案件;办理各类案件的申诉审查工作。
(六)执行局
主要负责:
1、执行实施组: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审判机构移送、受托、指定和依职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且具有可强制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事项予以执行。
2、执行审查组:审查和处理执行异议、协调以及决定执行管辖权的转移等事项。
3、执行指挥中心:依托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执行指挥系统、智能政务办公平台,完成执行办案、执行管理、执行指挥、执行督办、决策分析、会议管理、案件会商、司法拍卖、执行宣传等事项。
4、综合工作组:收结案、归档、统计报表、款物管理、诉讼保全等工作。
5、警务保障组:为执行活动提供技术装备保障,配合执行法官完成强制执行保障工作。
(七)政治部(研究室)
主要负责:
1、政工工作组:院党组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本院系统争创活动、机关干部任免、机构编制、招录、人事档案、法官等级评定晋升;本院机关干部记功奖励、绩效考核、劳资、考勤;协助机构编制部门管理本院机构编制;上级院组织的培训工作部署落实;院工会、妇联及法官协会的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2、监察工作组:监督检查本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的情况;受理查处控告、检举本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对审判工作中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本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本院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监督审计检查。
3、调研宣传工作组:本院业务培训;互联网内容管理、百姓与法案例的搜集提供;本院网站建设、管理及信息发布工作;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办理具体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调查了解审判工作中执行法律政策的情况,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审判改革的调研和指导工作;综合治理工作;主办、编发相关刊物和法院信息、简报;起草重要文件、院长讲话等文稿;本院大事记记载、编辑法院年鉴、业务书籍订阅;司法改革工作。
机关党委
主要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力不受侵犯;党费收缴、党员发展;指导共青团活动。
(八)综合办公室
主要负责:
协助院领导处理、协调司法政务;本院财务管理、审计、经费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基本建设规划和计划,项目申请和组织、协调、实施工作;车辆、服装等专项物资及办公用品的计划、购置、分配和管理工作;文件、机要和收发处理、保密工作及印章的管理工作;全院档案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车辆的使用、维修、管理工作;单位食堂管理及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建筑设施的维修和水、电、暖等办公设施的运行、维修工作;信息化设备及通讯设施、监控室、机房的运行、维修工作;法律文书的集中打印、复印及装订工作;办公环境的卫生清洁及维护工作;本院图书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及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审判管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
审判管理工作组:制定和完善本院审判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全院司法统计工作;负责案件流程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向院长、审判委员会报告审判管理工作;总结审判工作的经验,为院长提供审判工作的动态信息;监督各审执部门落实审判管理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提高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处理院长和审判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全院信息技术指导,为本院审判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审核服务;对法官提出的涉案技术问题进行解释或者答复,对上网案件中的裁判文书及相关材料进行格式审查,提出审核意见等;对电子卷宗系统的技术支持;负责司法技术辅助(科技法庭等)工作及技术培训工作;指导人民法庭的司法技术辅助(科技法庭等)工作;统计全院相关数据工作,对审判运行态势进行研判分析;配合办公室进行采购方面工作。
(十)司法警察大队
主要负责:
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押解人犯、协助送达有关法律文书;配合有关案件执行工作;负责本院机关的四防安全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民事审判三庭
主要负责:依法审理本辖区一审婚姻家庭类案件。
(十二)城区人民法庭
主要职责:胜利街道办事处、建设街道办事处非专业化一审民事案件审理。
(十三)松柏人民法庭
主要负责:信访案件
(十四)开发区人民法庭
主要负责:建设街道、胜利街道、夏家店街道、惠发街道、大青咀镇办事处非专业化一审民事案件的审理。
(十五)达家沟人民法庭
主要负责:菜园子镇、达家沟镇、松花江镇、边岗乡、天台镇、郭家镇非专业化一审民事案件的审理。
(十六)大房身人民法庭
主要负责:朝阳乡、岔路口镇、大房身镇、五台乡非专业化一审民事案件的审理。
(十七)米沙子人民法庭
主要负责:米沙子镇、万宝镇、朱城子镇、同太乡非专业化一审民事案件的审理。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9 11: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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